刘映春
女 1958年生,经济法硕士,现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,主要从事财税法、民商法、电子商务法的研究。
主讲:合同法、税法、票据法、经济法、公司法、民法等。
1982年毕业于原北京经济学院(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)环境工程专业,获工学学士学位,留校任教。1985-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环境法专业研究生的所有课程,成绩合格。后考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,获经济法硕士学位。1995年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。 1987年任讲师,1993年任副教授。
一直从事教育工作。除本学院的教学工作以外,还受聘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、北京市委党校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,从事研究生的教学,兼作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员。北京市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研究会理事、北京法学会环境法学会理事。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知识,充实在教学中,理论联系实际,深受学生的欢迎,在历届学生评估中保持全优记录,自从1995年进入中青院十一次获得奖励。
主要著作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集注新编》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撰稿人,副主编;《中国科学技术法律知识全书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版,撰稿人,编委 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》(经济法卷)1993年版 撰稿人,主编 ;独著《现代企业实用合同法》2002年12月北京北影录音录像公司出版,18小时;独著《电子商务法》中央电大出版社2004年版,38.7万字。
主要论文:“论国有企业破产机制形成的微观基础和法律环境”《首都经济》 1993年第4期 、“论融资租赁合同的中途解约”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》1997年第4期 、“税收中性原则与我国的税制改革”《法学杂志》2001年第5期、“完善所得税制,避免重复征税”载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》2003年第1期、“‘非典’之后的国家与社会”载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、“税收中型原则与我国的税制改革”载《法学杂志》2001年第5期、“论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法律制度的改革及模式选择”载《北京行政学院学报》2005年第5期、“从农民减负看均衡和谐发展的经济法理念”载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》2005年第6期、“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监管”《经济与管理研究》2006年第7期、“中小股东权利保护若干问题”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》2006年第5期
承担的科研课题:1995年学院课题“新合同法研究”;2005年学院课题“电子商务法研究”。